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、生态环境部公告(2018年第9号)的规定等相关要求,即:建设单位应按照《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信息公开工作。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外,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,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。现将《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万吨/年电锌配套12万吨/年烟气制酸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(固体废物)》公示如下:
一、工程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万吨/年电锌配套12万吨/年烟气制酸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(固体废物)
建设单位: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浮桥东路56号
二、公示内容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、专家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19年9月24日-2019年10月24日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(验收调查报告表、验收意见)。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、传真、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,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四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浮桥东路56号
联系电话:许总 0743-7253452
反馈日期:自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。
五、说明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,邮箱号码:wxf2017@qq.com。